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失踪纳税人欠税公告
2017年第1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45条和《欠税公告办法(试行)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)的规定,现将我省国税机关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确认的失踪、走逃纳税户以及其他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。
附件: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失踪纳税人欠税名单
湖北省国家税务局
2017年2月7日